宪政国情与我国宪法监督模式的选择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宪政国情与我国宪法监督模式的选择

引用
宪法监督模式的选择必须符合我国国情,这是宪法监督发挥作用的前提.我国宪政国情可以从三个方面考察:政治理念上,强调议行合一;制度层面上,人大制度是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制度;实践层面上,执政党是实际的国家权力中心.特有国情使我国宪法监督制度的完善面临是否承认分权、人大是否受监督、执政党行为是否受制约等困惑.特有国情决定了我国宪法监督制度实质是保障各级各类国家机关贯彻执行执政党的方针政策,而关键是各级党组织及其领导人行为应受合宪审查.我国应建立执政党成员占主导地位的、中央与省两级分别设立的宪法监督委员会.这种宪法监督模式有利于实现对执政党组织的监督,有利于树立人大权威,有利于实现政党与国家关系的法律化.

宪政国情、执政党、人大制度、宪法监督模式

21

D921(中国法律)

2014-01-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19-25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1673-2391

42-1743/D

21

2008,21(2)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