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没有刑讯逼供的证明合法有效吗
审判实践中,有的被告人提出侦查人员在侦查讯问等庭前审判阶段有刑讯逼供行为.行使侦查权的部门往往出具自己开出的没有刑讯逼供的书面证明,法院也会予以采纳.笔者认为,侦查部门出具的这种没有刑讯逼供的书面证明不具有合法效力.应当从观念和具体措施上杜绝刑讯逼供行为的发生,切实保障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合法权利.
刑讯逼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书面证明
20
D631.2(国家行政管理)
2014-01-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5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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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讯逼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书面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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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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