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安行政不作为及其认定
公安行政不作为是指公安机关负有积极的法定作为义务,并且能够履行而没有履行法定职责的一种行政违法行为.对其构成要件要从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负有特定作为义务、具有作为可能性和程序上不为三个方面去把握.鉴于公安工作的特殊性和复杂性,认定公安行政不作为时,应当区分公安机关的"行政行为"与"刑事侦查行为","不作为"和"不能作为","工作时间内"和"工作时间外",要认识到公安行政不作为的构成并非以相对人的申请为要件.
公安行政、不作为、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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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31.1(国家行政管理)
2014-01-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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