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增设死刑特赦程序之构想
死刑赦免制度是我国死刑适用方面的一个制度空白,宪法虽然有关于赦免制度的规定,但并无专门的操作程序.履行国际公约规定的义务、死刑本身的不可回复性以及"死刑犯不引渡"的国际惯例都要求我国尽快增设死刑赦免程序.借鉴中国古代赦免制度以及美国死刑赦免程序的经验,我国宜选择特赦作为死刑赦免方式,以被判刑人申请特赦权为主,同时兼顾检察机关追诉犯罪需要赋予其一定的特赦申请权,构建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核批准的死刑特赦程序并完善相关配套措施.
死刑、特赦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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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4.1(中国法律)
2014-01-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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