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0444.2007.06.026
典权性质之再检讨
笔者不赞同典权是权利乃至担保物权、用益物权或特种物权的观点,主张其不过是一种交叉、混合的契约关系罢了.因为从典权产生的基础或原因上看,"物权说"最大的问题在于无论其中哪一种学说,皆因其只重一点、不及其余,特别是不探究典权产生与发动的法律基础与事实,因而难免片面,不能自圆其说.在我国民法不承认物权行为之独立性与无因性的情况下,现行《物权法》不明示典权规范及其性质或许有典权并非权利及物权的考虑.
典权性质、担保物权、用益物权、特种物权、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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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2(中国法律)
2008-04-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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