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与档案开放相关法律法规条文的比较——基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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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3-8167.2015.02.008

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与档案开放相关法律法规条文的比较——基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的比较

引用
档案是社会信息资源中可靠的原生资源,也是社会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使档案充分开放为社会各方面利用,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立法初衷所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目的也是为保障法人、公民和其他社会组织依法获取政务信息,促进依法行政,使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提高,充分发挥政务信息对人民生活、生产和经济服务的作用.从二者立法初衷来看都体现了为人民服务而且服务对象不单单是政府,其目的都是好的,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存在着一些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档案开放、法律法规、条例、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政务信息、实施办法、为人民服务、信息资源、政府工作、依法行政、社会组织、人民生活、立法、经济服务、服务对象、透明度、组成、生产

G27;D92

2015-05-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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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8167

42-1079/G2

20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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