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8167.2001.10.021
档案巧断借房案
@@ 最近,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01)十行终字第5号行政判决书,判决上诉人房县文化公司(简称文化公司)诉房县房地产管理局(简称房产局)注销房产证一案败诉,第三人房县棉花公司(简称棉花公司)所持房屋产权证书合法有效.
中级人民法院、房县、行政判决书、文化、棉花、房产局、十堰市、上诉人、管理局、房地产、证书、房屋、产权、败诉
TU2;TV2
2007-07-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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