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3878.2018.01.022
真理的本质是本质的真理:海德格尔《论真理的本质》解读
海德格尔做出两种"自由"分类:一种是存在论意义上的"让……存在"的"自由",另一种是作为传统符合论真理观前提的"由主体拥有"的"自由".这两种"自由"之间的根本差异决定了,在传统符合论真理观视野中的所谓"非真理"必然超出"命题真理"的"正确性".这种"超出"之所以可能的根据正是来源于那种"让……存在"的"自在的自由",因为在存在论层面,"是自由占有了人而非人占有自由".所以,"真理的本质是本质的真理"是海德格尔存在论真理观的必然结论.
海德格尔、存在论、真理观、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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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23(辩证唯物主义)
2018-04-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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