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3878.2012.04.057
法学Seminar课堂模式建构和教学法研究
法学教育的目标通过"三中心模式"无法完成,需要以Seminar课堂模式对学生进行能力培养。Seminar主要是通过教师指定专题,学生自己动手完成Seminar论文,并在Seminar课堂上与其他参与者进行学术交流的一种课堂教学模式。Seminar课堂模式适合法学硕士研究生教育。在Seminar课堂模式中,教师是引导者,引导学生自行解决所存在的问题,并习得各种所必须的学术研究能力和职业技能。
Seminar课堂模式、能力培养、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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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642(高等教育)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理论研究课题“法学Seminar教学法及其课堂教学”项目代码:31141010701的研究成果
2012-09-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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