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3878.2009.03.023
法官权力的再思考——从法律漏洞填补到法官造法
司法权传统上受制于立法权,尤其在大陆法系国家,更是要求严格的立法中心主义.以法律漏洞填补为切入点来看,司法权应当具有一定的能动性.法律漏洞的司法填补可以有效迅速的对法律漏洞进行填补,提高了司法效率,使法官即使在面对法律漏洞时也可以完整的行使其司法权.
司法权、法律漏洞填补、法律漏洞的司法填补、法官造法
15
D916(法学各部门)
2009-06-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5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