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3878.2006.05.012
试论我国的"良性违宪"现象
在我国,宪政运动正处于历史转型期,宪政建设因缺乏先天的内在因素而在很大程度上依靠国家或政府的先导性力量组织实施,即政府推进型的宪政建设模式.现代宪政强调的是宪法文字形式与内在精神的统一,传统与现代、内发与移植是宪政运动中不断进行冲突与整合的两对活动因子,在其引导下,人们的宪法价值取向与社会发展进程一旦发生偏离便容易形成一种新的宪法现象,即"良性违宪"现象.
良性违宪、违宪审查、行政委任立法、宪法监督委员会、宪法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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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1(法学各部门)
2006-10-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26-2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