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9501.2005.02.003
北京话"给"字句扩展为被动句的语义动因
汉语诸多方言中给予动词是通过语法化而获得相当于普通话"被"字的被动介词功能的.北京话中也有类似的现象.以往的研究认为给予动词的被动介词功能是由该动词在容许使动句中所充任的〈被使动者(causee)〉标识功能扩展而来.这种观点,对于给予动词既能作被动介词又能作被使动者标记的粤语等方言来讲,确实具有一定的说服力,但是,对于像北京话这类给予动词并没有获得被使动者标识功能的方言来说,便缺乏足够的说服力.我们认为除了使动义和被动义之外,受益义和被动义之间也有可能形成一道语义连锁.本文将对这种语义连锁提出一种新的解释:北京话中给予动词"给"字的被动介词功能不是由〈被使动者〉标识功能扩展而来,而是由〈受益者〉标识功能扩展而来.
"给"、给予、受益、被动、语义网络
H14;H04
本研究课题得到2003年度日本学术振兴会科学研究经费的资助,项目号是B11341029、B220153207和C113610533
2008-05-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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