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见义智为"入法的价值导向点赞
"见义勇为"是我国传统美德,在任何时候都应受到尊重和推崇.不顾自身安危对他人伸出援手,闪烁着的是道德和人性的光辉.
此次江苏省从条例中将"不顾个人安危"的表述删除,并非是对见义勇为行为的否定,相反是为了倡导、鼓励更为科学、合法、正当的见义勇为行为.以往的见义勇为因为过于强调"牺牲"和"壮烈"而让不少人望而却步,同时,对"见义智为"义举的认定也呈现不公平状态.救助行为本身才应是认证标准,而不应以牺牲多少、是否不顾自身安危来作为认定标准.
价值导向、法的价值
D90;G641;D64
2019-01-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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