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6350.2016.17.054
基层医院急性缺血性脑卒中治疗规范性分析
目的:探讨基层医院诊治急性缺血性脑卒中患者过程中的治疗规范性实施情况。方法选取2014年1月至2016年5月海南省农垦山荣医院内科收治的120例急性缺血性脑卒中住院患者(观察组)和海南省农垦三亚医院神经内科收治的120例急性缺血性脑卒中住院患者(对照组)为研究对象。参照“中国急性缺血性脑卒中诊疗指南2014”中关于特异性治疗的推荐意见,对两组患者治疗规范性实施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结果观察组中发病3 h内到医院就诊患者30例(25.0%),对照组为26例(21.7%),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诊疗中实施重组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剂(rtPA)静脉溶栓为0例,对照组为12例,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诊治过程中早期未口服阿司匹林和无选择地早期进行抗凝治疗者分别为56例和29例,对照组分别仅为1例和6例,两组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和对照组医护人员对尽量避免瘫痪侧下肢静脉输液知晓率分别为32%和92%,两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基层医院在急性缺血性脑卒中的诊疗过程中无论是溶栓治疗、抗血小板、抗凝及避免患侧下肢输液方面均存在不规范的处置,及时有效地开展相关诊治指南的规范性培训迫在眉睫。
缺血性脑卒中、治疗、规范性、基层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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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743.3(神经病学与精神病学)
海南省卫生厅资助项目编号1421000320A1007
2016-10-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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