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9321/j.cnki.gzxk.issn1002-3828.2018.01.16
论儒家义务论伦理的内生现代性转化——兼与陈嘉明教授商榷
陈嘉明教授在《中国现代化视角下的儒家义务论伦理》一文中认为,儒家义务论伦理是一种单边式义务,权利缺失是儒家义务论的根本缺陷.因而需要引入西方权利观念来建构我国现代义务伦理.实际上,我国儒家经典著作中不乏关于双向性义务与权利的相关论述.更为重要的是,儒家义务论伦理具有开化出现代性义务论伦理的可能性.在重视权利之于义务重要性之余,必须意识到权利实现是以义务遵守为基本前提和根本保障,在这点上中西文化具有通契性.故传统儒家思想中的义务论伦理能内在衍生出现代权利概念,即义务本位能够开化出权利自由.
儒家、义务论、现代性转化、陈嘉明
B222(先秦哲学(~前220年))
2018-03-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104-107,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