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8750.2009.04.023
从法律制度追寻社会法治
法律作为一种具有国家强制力的调整社会关系的手段,有自己的调整领域.法制有可能偏向惩罚,讲法制就意味着强化对违法行为的惩罚和追究.但这不能涵盖法律的全部特征和作用.法治是一种理性的办事原则,侧重于法律的遵守和执行,与传统的强调法律的执行不同,其基本原则是要求所有人都依法而行.没有人在法律之上,没有人能随意突破法律.同时还意味着社会活动的形式正当原则,使不同的人遵循共同的行为规则与程序.
法律、强制性与惩罚性、法治、监督与制约、公平与正义
G127(中国)
2009-11-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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