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8750.2001.01.017
仡佬族风俗小考(中)
@@ 二、多姿多彩的婚嫁礼仪
仡佬族的家庭,较长时间以来,已属于父系家长制,儿子继承家产,妇女地位低于男子,婚姻绝大多数为一夫一妻制.
1949年以前,仡佬人基本上不与其他民族通婚,甚至在本民族不同支系之间,亦不联姻.至于因战争,迁徙等特殊情况,也有与汉族或相邻民族通婚的,那是属于特殊婚例.一般说来,他们只在本民族支系的不同姓氏之间开亲.在个别地方,也有两种截然不同的情况:(1)本支系的某些同姓氏不同宗支的男女可以联姻.因为在有些地方,他们在使用汉姓以后,为区别血缘之亲殊远近,实行一种所谓"正姓"与"副姓",或"明姓"与"暗姓"的双重姓氏制度.例如同是姓"高",但他们之中,又分别在"王"、"张"、"赵"、"杨"之类的副姓或者叫做"暗姓".又如贵州省织金县干河一带的张姓和杨姓,虽同是姓张或同是姓杨,但他们之中有"纳嘎"(上方)、"纳迭"(下方)之分.据说他们的先辈因来自不同方向,祭祀和禁忌必多不同,即所谓"鬼路不同",被视为不同宗支,故可通婚媾.(2)即使姓氏不同,但因历史上祖辈之间,曾有恩救、过继、分支更姓、遇难更姓,或者有同母异父的异姓兄弟关系等原因,立有禁约者,则不能联姻.
仡佬族、风俗、民族通婚、联姻、本民族、一夫一妻制、父系家长制、姓氏制度、妇女地位、织金县、贵州省、战争、遇难、迁徙、男子、男女、历史、礼仪、禁忌、家庭
K89;C91
2004-11-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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