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6915.2017.03.009
轻罪刑事政策的个罪适用 ——以收买被拐卖妇女罪为切入点
轻罪刑事政策在国内国外的发展趋势不容忽视.在轻罪刑事政策指导下,应当对收买被拐卖妇女罪依据不同的情形进行非犯罪化、非刑罚化和非监禁化的处理.收买被拐卖妇女罪属于轻罪,对该罪的修改应该在轻罪刑事政策的指导下进行,对该罪的具体情形进行细化区分,通过增加罚金刑、缓刑和法院禁止令等手段,完善收买被拐卖妇女罪.
轻罪刑事政策、非犯罪化、非刑罚化、收买被拐卖妇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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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C91
2014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一般项目"后劳教时代的轻罪刑事政策研究"14BFX048;沈阳工程学院校级课题"刑法视域下辽宁县 市 镇社会公众的民生现状考察与应对措施" RWBS -1502 阶段性成果
2017-11-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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