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6915.2015.04.009
证据不足不捕案件的补充侦查监督研究——以公安机关承办的案件为考察对象
对证据不足不捕案件开展补充侦查监督,既是一个理论争议话题,也是实务规范问题.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对此类案件的补充侦查监督面临监督权限不明和监督成效不佳的实务困境,亟需通过建构规范化的补充侦查监督机制.细究补充侦查监督的实践异化成因,既受根源性的司法权力配置博弈掣肘,也受实践办案需要束缚.要实现困境突围,建构以权力共享为基础的检警沟通新机制和检察内部信息联动工作机制,则是当前法律规制情境下规范补充侦查监督的可行路径.
证据不足、监督机制、实践异化、检警沟通、信息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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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DF7
2016-03-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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