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6915.2013.01.010
欺诈型赌博问题研究
赌博犯罪经常伴随着欺骗行为,对于这类行为究竟以赌博罪还是以诈骗罪论处,存在不同的观点,实践中的“同案异判”也较为明显.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认定此类行为以赌博罪论处,主要是考虑到特定的社会背景,但这种做法已经违反了罪刑法定.欺诈型赌博案件中,只要行为人的欺骗行为达到了足以使被害人自愿交付财产的程度,应该以诈骗罪论处.当然,欺骗行为仅仅是诱骗他人参赌,被害人财物的损失仍然取决于输赢具有偶然性的赌博行为的,则仍然成立赌博罪.
欺诈型赌博、诈骗罪、自愿处分
2013-06-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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