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6915.2012.01.013
论过失不真正不作为犯构成要件一体化
由于理论上认为不真正不作为犯和过失犯是在开放的构成要件下,加之我国刑法理论对犯罪认定没有顺序性的考察方式.因此.司法实践中在遇到过失不真正不作为犯时认定负担过重。表现为在实践中,有时只认定过失犯.有时只认定不真正不作为犯。为了解决此问题,将过失犯和不真正不作为犯的构成要件进行合并同类,如将作为义务和客观的注意义务合并.客观作为能力与客观注意能力合并等,以图建立统一的过失不真正不作为犯的犯罪构成体系.减少司法认定的负担。
不真正不作为犯、过失犯、作为义务、注意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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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4(法学各部门)
2012-07-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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