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6915.2011.03.013
略论有责性被害人在刑事案件中的责任
有责性被害人的行为与过失犯罪行为的发生之间,具有某种因果联系或条件联系。有责性被害人虽主观上不具备反社会性,但他们个性上的消极心理品质和心理缺陷却决定了他们的罪过和过失行为。有必要针对导致此类危害或不良结果发生之因素进行分析,并探索相应的对策措施。
有责性被害人、责任、心理依据、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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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5.2(中国法律)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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