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6915.2011.02.013
寻衅滋事罪的司法实践研究
刑法第293条将寻衅滋事罪规定为独立的犯罪行为和罪名,并列举了四种客观行为,但由于该罪行为方式呈现出的多样化特征,使得它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侵犯财产权利等犯罪的客观方面的表现形式有十分相似的地方,特别是寻衅滋事罪在新形势下出现了新的特点,因而司法实践中出现了一些疑难问题,需要加以探讨和解决。
寻衅滋事、罪司法认定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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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4.36(中国法律)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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