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6915.2010.02.011
"非法占有"应当成为刑法保护的对象
刑法中的财产犯罪的保护法益不仅仅是指所有权,还包括占有,并且包括"非法占有".刑法所保护的法益并非仅限于合法的利益,即使是非法的利益,也是应当动用刑法保护的.这种"非法占有"状态,是需要通过法定程序予以恢复的,而不能任由行为人进行恢复,应当区分不同情形的"非法占有"情形来认定行为的性质.
非法占有、财产犯罪、法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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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82;DF6
2011-01-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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