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6915.2008.02.016
论我国刑事印证证明模式
我国的刑事诉讼证明模式是”印证证明模式”.刑事印证证明模式属于自由心证体系,但同时具有法定证据制度的某些痕迹,其强调证据的体系性、关联性、同一性.刑事印证证明模式符合事物存在和认识的规律,体现了对刑事诉讼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两项基本价值的追求,是经验理性的选择.我国刑事印证证明模式的成因主要包括非直接言词的审理方式、科层型的司法权力机构设置和追求客观真实的理念.刑事印证证明模式有利有弊,在我国当前的诉讼制度下,重点在于如何对该种证明模式加以改革和完善.
证明模式、印证证明、刑事诉讼
DF7;D92
2011-07-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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