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965/j.cnki.gzmzyj10026959.2017.12.003
少数民族婚姻自然法的现代反思
婚姻是个体社会生活的转折点,少数民族婚姻自然法对民族群体婚嫁行为的法制化规定超脱了少数民族自然法对社会行为的规范与调控.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婚前习俗的自然法道德化同婚嫁条件与程序的法制化构成了少数民族婚姻自然法的主干.当然,还包括散落在婚后生活过程中的自然法约束及离婚、继承等一套基本符合现代《婚姻法》的自然法习俗,探究少数民族婚姻自然法的现代反思就是要依托现行《婚姻法》,以现代婚姻法要素为切入点,理性认知少数民族婚姻自然法的社会价值.
少数民族、婚姻自然法、道德掌控、社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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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0.4(中国法律)
2018-04-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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