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965/j.cnki.gzmzyj10026959.2016.10.015
民族地区社会治理的现实依据与逻辑基础
“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的重要决定.民族地区传统的社会管理体制并不能很好的适应经济社会体制转型所带来的新变化、新特质而显现出一定的政策滞后性,而其根本在于服务型政府建设滞后导致的“职责异构”.强化民族地区社会主体民主参与、社会协同治理机制建构、政府服务理念转变以及社会法治体系建立是社会治理的核心要义,而建设服务型政府则成为优化民族地区社会治理模式、强化社会治理政策的前瞻性和民主基础的逻辑起点.
民族地区、社会治理、服务型政府、路径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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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523-3(世界政治制度与国家机构)
2016年度农业部软科学编号:201603-1;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华中农业大学2013年自主科技创新基金项目项目编号:2013QC033.
2016-12-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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