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例”与清代蒙古地区刑事法治理
“蒙古例”是清代边疆刑事治理过程中最核心的工具.清政府在“蒙古例”制定过程中保留了蒙古族固有法源,同时将《大清律例》中诸如慎刑恤刑等儒家刑法理念渗透到“蒙古例”中.清政府在“多元一体”边疆法律治理策略指导下,逐步将“蒙古例”与内地法律一体化,从而增强了对边疆蒙古地区刑事法律控制.
蒙古例、刑事法治理、实效性、多元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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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291.26(地方史志)
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2014B047
2015-06-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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