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少数民族法律人类学的反思
很多少数民族法律民族志,只是在进行资料创新而非观点创新,经验和理论呈现出"两张皮"样态:一边是少数民族奇闻趣事的繁琐陈列;另一边是跟经验材料关系不大的各种大名鼎鼎的理论。少数民族法律民族志要真正实现"从实践出发",需要:深入经验调查,实现知识的可解释性;展开交流对话,实现知识的可积累性;进行区域比较,实现知识的可类型化。
少数民族、法律人类学、实践、经验本位、区域比较
D90-052(法的理论(法学))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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