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6959.2008.04.003
从冲突到融合——浅议民族习惯法与国家法
作为调整民族地区社会生产、生活关系的重要准则,民族习惯法与国家法长期并存.随着国家法制现代化建设的推进,民族习惯法与国家法简单并存带来的冲突日益凸显.笔者试从分析二者的关系着手,正视冲突的客观存在,肯定民族习惯法的法律文化价值,探寻国家法与民族习惯法融合并存之路.
民族习惯法、并存、冲突、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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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07(法的理论(法学))
2008-11-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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