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6959.2008.02.003
民族自治地区立法变通权之文化维度
民族自治地区立法变通权是我国在立法分权层面对"民族区域自治"模式作出的制度性安排,使得国家基本法律结合民族自治地方的实际,实现了切实有效地贯彻执行.笔者从文化学学科维度,剖析该制度设计的机理.以证成民族自治地区立法变通模式的合理性.
民族自治地区、立法变通权、文化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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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33.2(国家行政管理)
2008-07-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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