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6959.2007.01.009
论民族、种族和宗教犯罪的立法完善——从国际人权公约角度看
民族、种族和宗教相互之间具有紧密联系,且对一个国家的和谐与稳定关系重大.我国加入或即将加入的国际人权公约对民族、种族和宗教相关的犯罪行为已经作出了明确规定,我国有必要以国际人权公约的规定为参照检视我国刑法在民族、种族和宗教犯罪上的规定,作出与我国实际相符合、也与国际人权公约相一致的修正.修改现有相关犯罪的构成条件,增加我国刑法没有规定但危害严重的民族、种族和宗教犯罪.
民族、种族、宗教、国际人权公约、立法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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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2007-04-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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