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310/j.cnki.gzjy.2021.02.008
相对消极型合适成年人在场制度的构建
合适成年人在场制度对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基于对该制度实践状况的考察,发现了部分存在的问题.据此,提出借鉴律师在场制度及亲情会见制度以构建相对消极型合适成年人在场制度,即在办案机关询问、讯问未成年人的过程中,合适成年人除特殊情况外应维持倾听状态,而在办案人员请求或经办案人员允许的情况下积极地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抚慰、帮助,此外还包括统一座次设置和对妨碍正常办案的行为的应对.相对消极不是全面消极,而是为了能够在阻力较小的情况下,推动合适成年人在场制度的实质化,通过健全相关制度、保障合适成年人异议权、严格非法证据排除、加强治安案件监督等,最终实现对儿童最大利益原则与司法效率的兼顾.
未成年人、合适成年人在场、相对消极、实质化
33
D925(中国法律)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拔尖人才培养专项资助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2020bsky002
2021-05-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65-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