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310/j.cnki.gzjy.2018.02.005
以审判为中心语境下我国刑事庭审质证实质化问题探究
质证,作为发现案件事实与证据真相的重要途径,在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司法改革的进程中,有必要对我国刑事庭审质证的具体方式及要求进行深入探讨.应从四个层面界定刑事庭审质证的涵义,阐述推进庭审质证实质化的法理依据,以及从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两方面具体论述实现刑事庭审质证实质化的方式及完善建议.
刑事庭审、以审判为中心、质证方式、质证实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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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71(诉讼法)
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15SJB402
2018-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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