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310/j.cnki.gzjy.2015.06.006
二次违法性视野下比特币的刑法规制研究
比特币在我国不是货币,属“特殊金融商品”,以“去中心化”和匿名性为核心的特征有益于提高支付效率,但也因缺乏监管而易被不法分子利用,对正常社会经济和金融秩序造成冲击.二次违法性理论为区分违法行为与犯罪行为及确定刑法介入的时点提供了判断依据.比特币所涉刑事风险主要有三类:第一,通过比特币交易平台将他人所有的比特币转入自己电子钱包,涉嫌盗抢罪;第二,持有比特币或通过比特币跨境交易可能触犯涉汇、涉税类罪名;第三,比特币被不法分子利用可能涉及洗钱犯罪、毒品犯罪、涉黑犯罪、赌博犯罪等传统的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罪名.
比特币、去中心化、匿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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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4.1(中国法律)
2015-12-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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