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310/j.cnki.gzjy.2014.05.003
社会管理创新法治化的基本问题研究
从词源学角度看,社会管理是一项重要的国家管理职能,其核心是公权力的运用,其根本目的在于公共利益.故而社会管理的核心是公权力的运用,当属于公法领域的问题,而进一步从权力的属性角度分析,社会管理实质上更多地属于行政权的运用问题,故社会管理及其创新应当接受法律的统制换言之,必须坚守法治主义精神,应先通过法定程序对既有法律作出修改,尔后再行创新之举.
社会管理、社会管理创新、行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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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1(中国法律)
华东政法大学学术之星训练项目课题《社会管理创新与行政法理论之革新》20145003;2012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重大公共事件第三方调查法治化研究》12JCFX10YB
2014-12-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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