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5195.2010.03.009
刑事责任能力在犯罪构成中的重新定位
因刑事责任能力免罪,使得司法实务中出现了罪刑失衡现象,由此引发了关于刑事责任能力在犯罪构成中重新定位的争议及探讨.鉴于现行法律体系下,刑事责任能力在犯罪构成中的定位可能导致罪刑不均衡、对侵害法益的行为无力给予否定评价、不利于保护无刑事责任能力人的合法权益等原因,应当剔除出犯罪构成,不作为定罪依据,仅作为量刑依据,以体现刑法的公正性与科学性,符合防卫社会的要求.
刑事责任能力、犯罪构成要件、刑罚适应能力、犯罪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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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4.11(中国法律)
2010-10-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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