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5195.2010.01.003
"案发经过":证据维度下的改革走向
"案发经过"材料为提高诉讼效率、正确量刑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它的证据地位和作用颇受质疑.根据"案发经过"的内容考察它的法律属性,将"量刑情节"部分认定为书证,以此为基础,进行去异质化的改革:在理念上,重视罪轻情节证据的收集;在内容上,仅保留量刑情节部分;在称谓上,统一改称为"到案经过";并建立完整的证据链条体系.
案发经过、证据、书证、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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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5.13(法学各部门)
2010-05-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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