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5195.2008.02.009
"恢复性"的背后——恢复性司法的法理学批判
恢复性司法研究始于1970年代,目前已经在很多国家和地区展开了试点.它的起源带有基督教的宗教因素,其正义观带有自然法的色彩;并且,恢复性司法受1970年代西方被害人运动的推动,具有后现代主义法学的"解构"特征.本质上说,恢复性司法是"非法治"的,它是西方市民运动的产物,是对传统刑事司法的颠覆.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市民社会还不发达,而且复仇主义和暴力文化具有悠久历史的国家而言,引入恢复性司法的可行性是值得商榷的.
恢复性司法、刑事司法、基督教、被害人、调解制度
20
D915.3(法学各部门)
2008-09-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38-4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