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5195.2008.01.026
法学专业教学与法律人才培养
法学专业教学应当服从于不断发展变化中的法律人才培养目标.法律人才的专业能力应当是对法律知其然、知其所以然、知其应然及知其用,此为法学教学的核心任务.在法学教学中,应当充分发挥"司法考试"和"研究生入学考试"这两个指挥棒的作用,特别注重培养具有复合性、实践性和创新性的高素质法律人才.
法学专业教学、法律人才培养、司法考试、研究生入学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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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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