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5195.2008.01.009
和谐社会下监狱行刑的改革与发展——以刑事政策为视角
建设和谐社会,尽量降低重新犯罪率是必要的.在重新犯罪中,财产性的犯罪居于首位,这是因为在监狱行刑中,服刑人员的"监狱化"以及未能在劳动改造过程中掌握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职业技能,使得他们在刑满释放以后不能顺利融入社会,一部分人又重新犯罪.因此,有必要从整个和谐社会刑事政策的价值追求层面,来指导监狱行刑的改革,使犯罪人在行刑过程中,能够尽可能地与社会接近,尽量减少其"监狱化"人格,并且能够掌握其复归社会所需要的职业技能.
和谐社会、重新犯罪、监狱行刑、刑事政策价值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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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6.7(法学各部门)
2008-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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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4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