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5195.2008.01.002
自诉制度设立上的困境与出路
自诉制度实际上是我国刑事诉讼法对公民起诉权的有限制的保留,但是自诉制度运行时,存在实际运行情况与设立目的之间存在巨大反差、自诉人主张权利的行为的基础产生了深刻的变化、自诉制度证明标准的设置与自诉人取证能力的相对削弱、自诉制度在实际的司法层面上成为分担国家负担的方式的问题.因此,自诉制度的存在与价值受到了质疑.但是,立足于刑事诉讼法的目的、权利的制约与主张、刑事诉讼行使方式的正当性的要求,应当保留自诉制度,同时,为了推动自诉制度的良好运行,应当对自诉制度进行改良.改良的措施为:放宽自诉案件的起诉条件,设立自诉制度运行中的国家帮助机制,设立自诉制度取证的私立机构帮助机制,充分发挥检察监督的作用.
起诉、自诉制度、自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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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5.3(法学各部门)
2008-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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