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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671-5195.2007.05.009

非法行医罪与医疗事故罪辨析及立法思考

引用
非法行医罪和医疗事故罪在主体、客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各犯罪构成要件上都有区别,罪数形态上亦有区分.执业医师擅自脱离执业地点和不按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的行为应以非法行医论处,有证医疗机构的无证"医务人员"从事诊疗、护理等活动造成损害的应以非法行医论,无证人员无偿提供医疗服务的仍属非法行医行为,刑法立法上应当对此作出相应规定以资完善.

非法行医罪、医疗事故罪、非法行医罪的立法完善

19

D924.36(中国法律)

2008-05-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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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1671-5195

52-5031/D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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