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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671-5195.2006.01.011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致保险事故发生的法律后果--从公共政策的角度分析

引用
保险领域中,公共政策要求"一个人不能从自己的犯罪中获利",但须区分"一个人不能从他人的犯罪中获利"之情形.被保险人故意犯罪致保险事故发生,应视保险目白与功能而异其法律后果:若被保险人因预谋犯罪而直接谋求保金,保险人当然免责;若被保险人在投保二年后故意犯罪致保险事故发生,则保险人虽不负给付保险金之责,但应退还保险单的的现金价值;叵故意犯罪并非保险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保险人不能当然免责.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法律后果、公共政策

18

D922.24(中国法律)

2007-10-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60-6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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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1671-5195

52-5031/D

18

2006,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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