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5195.2005.03.016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
从沈阳"撞了白撞"的法规到<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出台以来,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与争论.一方面,我们不仅要妥善处理行人与机动车驾驶员之间的紧张关系,更要彰显人的生命健康价值的优先地位;另一方面,也要从法律规范层面剖析第76条的归责原则与法律适用,既突出强调机动车一方要承担的严格责任,也强调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违规亦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这样我们就能够正确地理解和掌握道交法第76条立法精神与价值取向,有利于公平合理地确定事故双方的责任,进而达到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的立法目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归责原则、法律适用、价值取向
17
D922.144(中国法律)
2007-10-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6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