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5195.2005.03.005
招安"民间刑事悬赏",整合刑事悬赏制度
在我国,刑事悬赏制度虽然已经有法可依,但存在单一化启动的缺陷,实质上是"依职权式刑事悬赏";公民个人刊登悬赏通告缉拿凶犯,即"民间刑事悬赏",是新近出现的现象,它具有双重属性,需要建立合理的配套制度方能发挥其优良的效用.把握两者的结合点,融合"民间刑事悬赏"与"依职权式刑事悬赏",建立具有"依职权"和"依申请"二元启动模式的刑事悬赏制度,应当是我国刑事悬赏制度改革的方向.
刑事悬赏制度、民间刑事悬赏、依职权式刑事县赏、依申请刑事悬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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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8.204(法学各部门)
2007-10-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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