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9677.2019.01.006
法律问答
Q: 我国现行法规对出口货物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A: 我国现行法规对出口货物采用出口退税与免税相结合的优惠政策.分以下三种形式:
1. 出口免税并退税:出口免税是指对货物在出口环节不征增值税、消费税,把货物在出口环节与出口前的销售环节都同样视为一个征税环节.出口退税是指对货物在出口前实际承担的税收负担,按规定的退税率计算后予以退还(对某些出口额小于总销售额50%的企业则采用按进项税额抵扣的方法).
2. 出口免税不退税:出口免征与上述含义相同.出口不退税是指适用这个政策的出口货物因在前一道生产、销售环节或进口环节是免税的,因此出口时该货物本身就不含税,也无须退税.
3. 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出口不免税是指对国家限制或禁止出口的某些货物的出口环节视同内销环节,照常征税;出口不退税是指对这些货物出口不退还出口前其所负担的税款.适用这个政策的主要为税法列举限制或禁止出口的货物,如天然牛黄、麝香、白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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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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