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会组织的人权价值
社会组织的人权价值包含三个层面:一是社会组织的存在本身就体现了结社自由这一重要人权;二是社会组织通过自身活动发展了其他人权;三是社会组织通过参与纠纷解决保障了其他人权.就目前而言,我国社会组织存在着成立登记困难,提供社会服务能力不强、解决纠纷作用难以发挥的问题,影响了其人权价值的充分产生.在未来的发展中,应逐步降低社会组织成立门槛,加强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机制建设,强化社会组织解纷职能,以更好地实现社会组织内蕴的人权价值.
社会组织、人权、公共服务、纠纷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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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912.2(社会学)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学科共建项目GD14XFX13;广州大学2014年引进人才科研启动项目06-2221
2015-08-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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