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指数评估的理论反思与前瞻
法治指数评估在我国的兴起既是法治发展自身规律性的表现,也是当前推进我国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手段。法治指数评估包括体制性、价值性和综合性三种路径,对法治内涵的不同理解会产生不同的指标体系;德尔菲法是设置法治指标和权重的常用方法,但有一定局限性。法治指数定量分析能否真正代表本地法治发展水平,存在肯定说和否定说两种不同的观点。法治指数本土化要求不能照搬法治指数国际化的标准,须充分考虑我国的法治成长和社会转型的环境。反思法治指数评估理论研究现状,我国未来法治指数评估要充分认识法治指数评估的科学性及其限度,探索建立法治指数本土化模式;要以实践为导向,以问题为标准,在实践中提炼理论,重视法治指数区域化研究,强化法治指数类别化研究,突出法治指数实证研究。
法治、法治评估、法治指数
D920.0(中国法律)
中国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14SFB2002;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CYS14087
2015-05-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1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