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相对人抗辩权在行政听证过程中的保障
相对人抗辩权的存在与运行是实现法治行政、和谐行政的重要因素,因而必然要求妥当的保障.文章从行政听证过程的新视角展示了相对人抗辩权保障的理想图景:行政告知是相对人抗辩权的事前保障;公正的行政主体听取抗辩是相对人抗辩权的事中保障;行政说明理由是相对人抗辩权的事后保障.
抗辩权、行政告知、听取抗辩、行政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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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5.3(中国法律)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12BFX090;湖南省教育厅基金项目11C0992
2013-05-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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